首页 >> 新知 > 快讯 >

金通灵: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2024-06-14 19:01:33 来源: 用户: 

金通灵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4年6月14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公司2023年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财务负责人申志刚和董秘陈树军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提交相关报告。此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文章转载自:互联网,非本站原创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与本网站立场无关。财经信息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