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无力偿还网贷,在帮闺蜜收拾物品时发现闺蜜1条金项链和1条金手链,竟起贪念盗走变卖。6月23日,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法院公布这起近日由息烽县法院审理的盗窃案,涉案女子谌某因犯盗窃罪,在取得谅解后被判处缓刑。
据悉,谌某与卢某系多年好友,去年4月中旬,谌某在卢某家中帮忙收拾物品时,在卢某卧室衣柜内发现一条金项链及一条金手链。因自己欠下网贷又无力偿还,便临时起了贪念,趁卢某不注意,将金项链和金手链盗走后变卖。
案发后,谌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盗取财物的事实。经认定,被盗物品价值1.5万余元。事发后,谌某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卢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谌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其具体量刑情节,息烽县法院以谌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宣判后,谌某表示服判不上诉,该案已生效。
法院表示,朋友间本该互相信任,相互帮助,谌某却利用朋友的信任伸出罪恶之手。被害人卢某的经济损失虽已得到赔偿,但两人间多年的友谊就因谌某的一时贪念而“破碎”。在此,法院也提醒广大群众,莫贪不义之财,莫伸罪恶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