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远洋集团在港交所公告,收到美国纽约梅隆银行有限公司伦敦分行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的清盘呈请,内容有关未偿还由远洋地产宝财IV有...
远洋集团在港交所公告,收到美国纽约梅隆银行有限公司伦敦分行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的清盘呈请,内容有关未偿还由远洋地产宝财IV有限公司发行及由公司担保的于2026年到期的3.25%有担保票据,涉及本金总额4亿美元及应计利息。本公司将极力反对呈请。然而,鉴于公司清盘条例第182条的影响,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谨此提醒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倘本公司最终清盘,在未获得高等法院认可令的情况下,于起始日或之后作出的本公司股份转让将属无效。
文章转载自:互联网,非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