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硕晟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潇瑟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增持股份不设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实施。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主体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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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硕晟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潇瑟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增持股份不设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实施。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主体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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