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若干措施》

导读 《广东省关于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若干措施》支持在东莞布局科技创新、要素市场化、投融资、营商环境建设、开放创新试验区等重点...

《广东省关于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若干措施》支持在东莞布局科技创新、要素市场化、投融资、营商环境建设、开放创新试验区等重点改革任务试点,赋予东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更大自主权、更多创新点。支持东莞探索盘活土地资源有效路径,探索建立刚性和弹性有效结合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机制。支持东莞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集群创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智能移动终端集群、智能装备集群等培育成为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为台资企业在东莞发展打造更完备的产业集群。(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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