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买配售型保障房可贷额度上浮20%

导读 浙江省温州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无房提取月额度。缴存职工家庭在以县(市)级行政区域划定的缴存地范围内(鹿城区、龙...

浙江省温州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无房提取月额度。缴存职工家庭在以县(市)级行政区域划定的缴存地范围内(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作为一个缴存地区域范围)无自有住房的,申请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可提取额度由1600元提高至1800元。新市民、青年人首套住房贷款额度可上调15万元。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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