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北京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健全、薪酬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错误、人员任职管理和信息报送存在问题,反映出公司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三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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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北京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健全、薪酬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错误、人员任职管理和信息报送存在问题,反映出公司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三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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