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6743万余元,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受审:曾任纪委书记终认罪

导读 6月14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周清玉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周清玉被指控在2013年至202...

6月14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周清玉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周清玉被指控在2013年至2023年间,利用其在国家开发银行的职务之便及影响力,为多家单位及个人提供帮助,涉及贷款融资、项目承接、企业运营等多个领域,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超过6743万元。其中,包括在其离职后利用原职务影响力,为他人在工程项目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100万元人民币。庭审过程中,周清玉对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并表达了认罪悔罪的态度。法庭随后宣布休庭,判决将另定日期公布。

周清玉的仕途始于中国农业银行,后于2011年转入国家开发银行,担任纪委书记,并在2016年晋升为党委委员、副行长。2022年7月,他被免职,此时距其60岁生日仅有两个月。去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周清玉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的消息,并于同年11月决定开除其党籍。通报中指出,周清玉存在多项违纪违法行为,包括滥用职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干预金融机构人事录用、家庭道德失范以及与不法企业主勾结进行权钱交易等。近年来,国家开发银行多位前高管相继被查,显示出该机构内部反腐力度的加强。其中包括曾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胡怀邦,其在2019年接受调查后,于2021年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此外,原副行长王用生、李吉平以及多名地方分行的原负责人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相继调查,反映了金融领域持续深化的反腐败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