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晚,ST阳光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的《民事诉状》。工行江阴支行因担忧ST阳光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对借款安全构成威胁,故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借款合同,并要求公司偿还本金9990万元及相关利息。
目前,ST阳光的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面临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此前,ST阳光与工行江阴支行在2024年签订了9990万元的小企业借款合同,原定到期日为2025年3月。然而,银行方鉴于公司经营环境的显著变动,决定提前采取法律行动,不仅要求返还本金和利息,还主张相关律师费用损失的赔偿。
作为担保措施,多家公司提供了不同资产作为抵押,包括无锡市的多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涉及总价值数亿元。同时,银行也要求ST阳光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对此,ST阳光表示将积极应对诉讼,并指出诉讼结果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尚不确定。此外,由于股价持续低于面值,公司已触发上交所的交易类退市标准,股票自6月14日起停牌。接下来,上交所将按程序审议并决定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期间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及时处理涉及股票的各项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ST阳光作为一家有着近三十年历史的上市公司,走到退市边缘,其背后原因复杂,而银行态度的突变,与公司近期股价的低迷表现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