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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照料未婚伴侣多年获房屋居住权 共同生活十余载,情深胜似家人

2024-06-16 19:59:24 来源: 用户: 

2006年,51岁的张老汉在与前妻离婚后,从2008年3月开始与刘老太同居生活,两人虽未正式登记结婚,但共同度过了多年时光。2009年底,张老汉购置了一套商品房,这套房子成为了他与刘老太的共同居所,尽管房产证上只写着张老汉的名字。

不幸的是,张老汉在2010年被诊断出尿毒症,此后直至2021年初他去世,刘老太始终不离不弃,承担起了照顾张老汉日常生活和就医的责任,甚至在医院文件上作为家属签字。张老汉去世后,由于刘老太没有其他住处,她继续住在那套房子里。

然而,在2021年5月,张老汉的儿子张某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将房产转到了自己名下。到了2023年初,张某请求刘老太搬离该住所,这一要求引发了双方之间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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