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商业银行一股东被通报 违规持股引关注

导读 6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布了最新一批共18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这是继此前五批公布后,对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违规行为的又一次公开通报,...

6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布了最新一批共18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这是继此前五批公布后,对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违规行为的又一次公开通报,旨在加大对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中违法违规现象的治理力度。

在这份名单中,洪城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赫然在列。据公开资料,该公司持有江西银行约0.98%的股份,以及景德镇商业银行超过5.39%的股份,显示其在两地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占有一定的股权比例。

洪城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南昌洪城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成立,作为洪城大厦集团的一员,公司总部设在江西省南昌市,主营业务聚焦于住宿行业。值得关注的是,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高达2.57亿人民币,不仅远超省内多数同行,且已全额实缴。天眼查的数据显示,这家公司对外投资广泛,涉及28家企业,并积极参与了14次招投标项目;在知识产权方面,拥有4项商标注册信息,同时持有3个行政许可。不过,其风险状况也不容忽视,天眼查记录显示,公司存在18305条风险信息,涉及诉讼关系33条,及5起开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