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女友分手不满,且多次向女友讨要双方恋爱期间花费的 8 万余元未果,为了泄愤男子将对方的私密视频发到某短视频平台,被警方行拘 10 日。
6 月 17 日,四川省盐源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将其女儿私密视频发布到某短视频平台上,请民警查处。接警后,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民警迅速开展核查工作,很快锁定了违法行为人孙某,并将其抓获归案,孙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孙某已被盐源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10 日 图据盐源县公安局
经查,今年 3 月,违法行为人孙某与女友黄某分手,心生怨气,加上多次向黄某讨要双方恋爱期间花费的 8 万余元未果,为了泄愤将黄某的私密视频发送到某短视频平台。目前,孙某已被盐源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10 日。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发现个人合法权益受到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不法侵害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抵制网络谣言、拒绝网络暴力。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编辑 张雪婵 责编 魏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