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律师向法官妻子行贿30万元,被认定行贿金额较小不移送检察机关
近期,西安市司法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内容涉及对陕西尊本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刘涛实施停业六个月的处罚。该处罚是由于刘涛向一位法官的妻子赠送了30万元人民币,这一行为被视为行贿,尽管金额不大,但依然触犯了相关规定,故未被进一步移交给检察机关处理。陕西一律师向法官妻子行贿30万元,被认定行贿金额较小不移送检察机关。
事情的起因可追溯到2024年3月6日,当时西安市司法局接到来自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转交的,关于刘涛的线索资料,这些资料最初由绍兴市监察委员会提供。接到线索后,西安市司法局迅速将此事转交给雁塔区司法局进行详细调查。
经过雁塔区司法局的深入调查及与刘涛本人的交谈确认,事实逐渐清晰:2021年,在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代理一起针对西安融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案件时,刘涛作为被告方的代理律师,为了影响案件判决结果,向某位法官的妻子(其丈夫为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的二级高级法官)赠送了30万元现金。刘涛对这一行为供认不讳。
基于上述调查结果,同年5月20日,雁塔区司法局向西安市司法局提议,应对刘涛处以暂停执业六个月的处罚。而绍兴市监察委员会在调查涉及的法官案件过程中,考虑到刘涛积极配合调查,其行贿金额相对较小,且在调查前自行坦白了行贿行为,对重要案件的侦破起到了关键作用,因此决定不对他进行刑事追诉,而是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做出了上述处理决定。
西安市司法局指出,刘涛的行为明显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关于律师不得向法官等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的规定。在正式做出处罚决定前,于2024年6月3日,西安市司法局向刘涛送达了预先告知书,通知其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而刘涛选择放弃这些权利。据此,西安市司法局最终决定对刘涛执行为期六个月的执业暂停处罚。陕西一律师向法官妻子行贿30万元,被认定行贿金额较小不移送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