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为“流量密码” 博主靠“辱骂”引流被判刑

导读 原标题:法治在线丨自以为“流量密码”网络博主靠“辱骂”引流被判刑有人摆拍造假,有人出格挑战,一些网络“自媒体”博主,为了达到流量变...

原标题:法治在线丨自以为“流量密码”网络博主靠“辱骂”引流被判刑

有人摆拍造假,有人出格挑战,一些网络“自媒体”博主,为了达到流量变现目的,可谓是突破底线。在江苏南通,一名叫做季某的男子就试图用低级粗俗的脏话博取关注,最终,被判了刑。

抱着“黑红”想法靠肆意谩骂哗众取宠

画面中咬牙切齿骂出脏话的男子名为季某,网名“秦汉”,在他发布的视频里,大多都充斥着不堪入耳的脏话,尺度远比刚刚播放的内容大得多。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德:他就是用本地方言来逃避监管,内容主要是用粗俗的语言来进行辱骂,也没有具体的事,就是纯粹进行辱骂,就是贬低他人人格。

那么,季某为什么要在网络上发布这些视频?被骂的人跟他又有什么瓜葛呢?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德:按照他的说法是粉丝量少的,他不会去骂的,也不会去踩,他看到谁的粉丝量多,他就去骂,争取把对方的粉丝争取过来,扩大他的粉丝人数。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姜妮妮:所以季某通过这件事情应该尝到了甜头,他认为他通过辱骂相应的主播可以提升自己的粉丝流量。

就这样,季某抱着“黑红”也是红的想法,在网络上继续哗众取宠。一些本地网红直播时,季某还会追着跟他们连麦展开骂战,企图通过这样的方式增加人气,获得打赏。

添油加醋地攻击,肆意妄为地谩骂,季某的嘴里脏话连篇、黑白颠倒。面对这样的场景,很多网友都当即在评论区对季某粗俗的行为提出了质疑,还有不少人在平台上进行了举报,但是,彼时的季某认为这些评论都是在为他增加热度,达到了他想要蹭流量的目的。

季某:用网络上一句话叫“有点飘”,就目中无人,目无法律,那种狂野的心态,在网络上一下子爆棚,这个是现实生活中没有的东西。

为了达到流量变现的目的,季某持续更新着辱骂其他短视频博主,特别是网红主播的视频。然而在私下里,季某却换了一副面孔。有时发完视频,他还会私信那些被骂的博主,解释自己是在炒作,邀请他们一起合作博流量。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姜妮妮:他会私下里跟人家说,我主要就是为了吸粉,为了涨粉。

面对季某做戏的邀请,许多短视频博主都没有回复,也有一部分博主婉言拒绝,但季某却立即推销起自己的“黑红”套路,称他想打造的是“独一无二的人设,先黑再白”,季某说,如果聊天框对面的博主不为所动,那他就会再去私信下一个人。

季某:现实生活的亲戚朋友跟我说了,网络别玩了,但是这个东西,除非你一开始就不玩,你上了这条船你再下船,非常不容易。

作茧自缚恶意诋毁行为触及法律底线

想借着“黑红”套路,找人合作蹭流量,季某屡屡碰壁,遭人反感。这样低俗的行为最终并没有让他“火出圈”,反倒作茧自缚,承担相关法律后果。前不久,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季某判处侮辱罪,审结了这起案件。

2023年6月,在接到大量网民和群众的举报后,南通警方以季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依法介入,其发布辱骂视频的相关账号也被网络平台封禁。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检察官张彬:季某视频辱骂侵害对象共计7名,而且均为本地区有一定网络影响力的人员,视频总计45部,传播范围达到62万余次。

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中,第二条第三款指出,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

当地检察机关了解到案件相关情况后,分析认为:季某的行为不仅公然损害了7名被害人的人格权和名誉权,而且这些辱骂视频在网络上得以传播,影响恶劣,应当按侮辱罪予以追诉。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检察官张彬:根据刑法规定,侮辱罪是属于告诉才处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我们检察机关综合考量,考虑到本案涉及多名被害人,由检察机关来提起公诉,更能确保维护被害人的权益。

2024年3月22日,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德峰:本案中被告人季某为了赚取流量,用本地的方言在互联网平台侮辱他人,不仅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破坏了网络生态,助长了网络戾气,也严重侵害当事人人格尊严,贬损他人名誉。被告人想通过辱骂他人等网络暴力手段,达到粉丝流量变现的目的,结果只能是既伤人又伤己,最终网络暴力施暴者既无法获取经济利益,还可能陷入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多重风险,是典型的双输多输的局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季某为了提升网络流量及关注度,在网络上四处挑衅,对多人进行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情节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构成侮辱罪。考虑到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当庭宣判。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院长杜开林:被告人季某犯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禁止被告人季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网络直播有关的经营活动。

无底线博来的流量看似是获利的捷径,实则是布满陷阱的深渊。庭审结束后,办案机关联合当地网信办等部门,专门组织了一次交流会,以案释法,对本地部分自媒体从业人员代表进行网络法治宣传。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德:我们联合区委网信办,海门区公安局、海门区检察院召集了本地的自媒体从业人员进行座谈,向他们宣传了相关的法律,解答他们的疑惑,希望通过那些自媒体从业人员来带动周围的人来遵守网络秩序。

今年4月23日起,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朗·整治‘自媒体’无底线博流量”专项行动,聚焦“自媒体”无底线造热点蹭热点,制造以假乱真、虚实混杂的“信息陷阱”等突出问题,从严整治漠视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扰乱公共秩序,为了流量不择手段、丧失底线的“自媒体”。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一批又一批违法违规的“自媒体”被封号乃至受到法律制裁,这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那些企图为流量突破底线的人应当被警醒。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院长杜开林:我们希望通过每一个点滴的小案件,把法律的规则具体化,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每个人都有职责。

阻断无底线博流量传播链如何有效规制

在本案中,季某用方言肆意辱骂他人,这样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开来,侵害当事人的权益,还给社会风气和公共道德带来了消极影响。对于这种用不当手段追逐流量的博主,平台应该如何监督和管理呢?阻断无底线博流量传播链,又该如何有效规制呢?

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在本案当中一个值得我们关注的现象就是对方打擦边球,用的是方言,事实上需要平台更为主动的作为。比如说通过有效的技术和算法,对于异常的情形及时地发现,及早地处置。另一方面在事中,比如说通过加大人力巡查的一个投入,发现并且处置正在发生和进行当中的非法现象。此外在事后,在接受和处理投诉举报的过程当中,需要有一个更为快速更为高效的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此类现象所带来的消极后果。

专家指出,一些人借助互联网进行谩骂、抨击、侮辱、诽谤,如果任由这一乱象存在,网络戾气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对此,平台的态度必须鲜明,在“清朗·整治‘自媒体’无底线博流量”专项行动中,中央网信办着重强调“加强重点平台和重点环节管理”,要求平台加强信息审核,阻断无底线博流量的传播链,这直指问题病灶。

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从目前来看,在网络空间传播当中平台承担着非常重要的一个角色,这个时候我们需要增强平台本身对于这类违法甚至犯罪现象的一种治理的决心。

专家表示,对于这种无底线博流量的短视频博主来说,互联网不仅是一个“发泄场”,更是一个“生意场”,想要让他们在网络上面没有“市场”,网友们在刷到此类博眼球的博主时,可以随手按键举报,让这种低俗视频失去生存的空间。

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我们网民对于这类违法甚至犯罪现象不用给予过多的关注,甚至我们要做出有效的投诉举报等处置方式。这里面的核心是通过我们的实际行动,让这类的主播能够直观地直接地感受到:第一,这种做法不具有长久性;第二,这种做法也不可能获得最终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