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名叫余女士的市民通过智慧海都平台反映了她的舅舅陆先生遭遇的情况。陆先生47岁,自2022年5月起在福州正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高新区祥河公社社区担任秩序维护员。不幸的是,今年5月14日晚,陆先生因身体不适入院治疗,最终于6月2日离世。治疗期间累积的医疗费用高达43万余元,家属发现正祥物业并未为陆先生支付医疗费用和社保,他们认为这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余女士介绍,陆先生工作强度大,需连续轮换白班和夜班,每班工作12小时。5月13日,因感到身体不适,他请求调整班次未果,次日获准休息后病情加剧,当晚紧急送往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诊断为大面积心肌梗塞并进入ICU救治。家属查询发现,陆先生仅在2024年5月有一笔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而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间,公司未为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仅有家属代购的南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作为补充。
家属提供的劳动合同显示,公司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按规定从工资中扣除。然而,卢先生的工资单中并无社保扣款记录。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的证明进一步确认,陆先生未参与福州市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无法享受相关待遇。尽管该证明提示可能存在其他医保参保情况,但福州市医保基金中心人员解释,该证明主要指未在市内参加保险。
余女士强调,正祥物业未履行合同缴纳社保,导致陆先生无法享受职工医保报销,家庭需自行承担高额医疗费,并丧失应得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因此要求公司赔偿约20万元经济损失。对此,正祥物业反驳称家属陈述不实,但未公开具体细节。公司方面解释,陆先生因个人原因选择保留城乡居民医保而拒绝参加职工医保,并提交了书面申请。公司表示愿意补偿医保报销差额及提供人道援助,但双方协商未果。
针对此事,福建泽庭律师事务所的陈倩律师指出,依法缴纳医疗保险是雇主的法定义务,员工放弃社保的协议不具法律效力。福州市医保中心同样强调,企业不缴纳社保的行为违法,即使员工同意放弃也不减免其责任。
此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员工权益保护和企业法律责任的广泛关注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