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药品迷奸多名女性被判无期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的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人民法院在禁毒工作方面的进展,并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案例之一涉及王某,他因走私、贩卖毒品以及实施强奸、强制猥亵等罪行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某是一名出生于1989年的男子,就职于某报社。他的犯罪活动追溯到2019年,当时他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向他人贩卖特定的精神药品。2021年间,王某进一步牵涉进跨国邮购精神药品的非法交易中,涉及金额数千元,药品重量达数十克。此外,王某还利用包括三唑仑、咪达唑仑和七氟烷在内的药物使多名女性受害者失去意识后实施猥亵,并伙同他人在多地对受害者进行性侵犯。男子用药品迷奸多名女性被判无期!
案件经过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终判决王某犯有走私、贩卖毒品罪,被处以有期徒刑四年及罚款一万元;因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强制猥亵罪获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一万元。
三唑仑作为一类受国家严格管制的精神药品,因其强烈的麻醉效果而被称为“迷药”。咪达唑仑同样具有强烈的精神抑制作用,已被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最高法借此案例强调,公众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社交场合警惕不明来源的饮品和食物,以防成为类似犯罪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