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监管的 " 大棒 ",再度挥向苹果。
当地时间 6 月 24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经初步裁定,苹果涉嫌违反《数字市场法案》,因为苹果阻止用户使用应用商店以外、更便宜的应用订阅方式。同时,欧委会还对苹果发起了新的不合规调查,比如继 " 苹果税 " 后新设的 " 核心技术费用 ",用户从第三方应用市场安装应用所需的繁琐步骤等。
这些指控一旦落到最终裁定,苹果不仅将面临近 400 亿美元(约合 2900 亿元人民币)的监管重罚,还要为了应对监管压力调整商业模式,眼看企业营收下滑。
苹果是第一家被欧盟《数字市场法案》盯上的科技公司,但其他科技巨头也不能幸免。据报道,欧委会对谷歌和 Meta 的调查正在进行中。欧盟之外,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正准备对微软、英伟达、OpenAI 等科技巨头启动反垄断调查,日本和英国也在着手调查苹果的封闭式应用生态。
在有关专家看来,监管风暴不至于对科技公司带来重创,但在双方持久的 " 对线 " 下,科技公司可能还是不得不 " 低头 ",调整商业模式以减轻监管压力。
欧盟新规," 第一枪 " 瞄准苹果
今年 3 月,欧盟《数字市场法案》(DMA)正式落地生效,主流观点认为这是一项里程碑式的数字监管法案,因为 DMA 仿佛是专门为遏制大型科技公司的行业垄断而生。在新的监管框架下,苹果、亚马逊、微软、Alphabet(谷歌母公司)、Meta 和字节跳动 6 家公司被认定为 " 守门人 ",需要完全遵守《数字市场法案》,否则一旦违规,则要面临巨额罚款甚至分拆的风险。
同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上海市人工智能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朱悦告诉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数字市场法案》的一些条款,尤其是第五和第六条,实际上是把很多以前在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里没有完全解释清楚或者调查起来很困难的一些条款,直接用立法形式变成大平台要遵守的义务。所以,欧盟对苹果的反垄断调查已经持续很多年,但最近《数字市场法案》出来后情况可能有所不同。
最近,《数字市场法案》的 " 第一枪 " 正正击向了苹果,争议的核心基本围绕苹果的封闭式应用生态以及臭名昭著的 " 苹果税 "。欧盟委员会在声明中表示,根据《数字市场法案》,通过苹果 App Store 分发应用程序的开发者,应当可以免费通知客户有更便宜的替代选项,并引导他们选择这些优惠。
但欧盟的调查发现,苹果在多项管理应用商店的规则中,都不允许开发者自由引导他们的客户。
同时,欧委会还是决定向苹果的 " 核心技术费 " 开火。
去年,Epic Games 起诉将雁过拔毛式的 " 苹果税 " 推向风口浪尖,迫使苹果在今年年初做出调整,开发者在苹果应用商店上架应用要缴纳的服务费从 30% 降至 17%。同时,用户可以在第三方应用市场下载应用,但一个应用一年内下载量超过 100 万次后,之后的每次新应用安装,开发者都要给苹果缴纳 50 欧分的 " 核心技术费 ",有应用开发商就直指这相当于是新的 " 苹果税 "。
因而,欧盟周一发布的声明里,还表示将启动新的不合规审查,矛头直指苹果所谓的 " 核心技术费 "。
指控的最终裁决将在明年 3 月进行,根据《数字市场法案》,一旦裁定违规的科技公司将会被处以全球收入 10% 的罚款,苹果去年营收 3830 亿美元,按此推算,苹果的罚款可能高达近 400 亿美元。
朱悦分析称,接下来苹果可能还会就具体细则和欧盟开展抗辩,比如《数字市场法案》规定,大平台面向开发者只能收取一个合理的补偿性费用,但何为 " 合理 " 没有明确界定。所以苹果可能会提起抗辩,解释每次额外下载 50 欧分的 " 核心技术费 " 是在合理范畴。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欧洲所助理研究员董一凡向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欧盟的强监管意在维护良性竞争的市场生态、保护公民权利,同时也想借此推动更多国家接纳欧盟的数字经济规则,在全球产生更大的影响力。在日趋严格的监管下,苹果这些科技公司一方面会调集法务、游说的力量与欧盟协调博弈,在谈判中达成一定妥协,另一方面也将加强数字业务和政策合规本地化的进程。
监管 " 大棒 ",倒逼商业模式调整
事实上,不只苹果,多家科技巨头都置身于 " 监管重锤 " 的阴影之下。
欧盟《数字市场法案》生效后,苹果是第一家被控违规的企业,针对其他巨头的调查也在进行中。
3 月,欧盟委员会就对谷歌应用商店的跳转规则、谷歌搜索的偏好规则,还有 Meta 的 " 付费或同意模式 " 展开了违规调查。
美国也在举起反垄断的 " 监管大棒 "。6 月初,据多家媒体报道,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正对 "AI 三巨头 " 微软、OpenAI、英伟达展开反垄断调查。
美国的科技巨头基本都在美国监管机构的审查序列——美国司法部于 3 月对苹果提起全面反垄断诉讼,指控苹果垄断智能手机市场;谷歌被司法部指控在数字广告领域的反竞争行为,诉讼至今还悬而未决;亚马逊和 Facebook 也被指控各自在在线零售和个人社交网络中的主导地位,遭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发起反垄断起诉。
董一凡认为,一方面,可以看到欧美等不同国家由于规则理念不同,在针对科技公司的监管上出现博弈和利益争夺;另一方面,发达国家之间也在达成双边和多边机制来强化协调治理。
监管之下,一些科技公司不得不做出业务调整。
朱悦指出,苹果和谷歌的封闭生态,谷歌和 Meta 高度依赖的数字广告业务,亚马逊这些电商平台的自我优待,都是热门的反垄断问题,每一家涉及的大型科技公司都会陆陆续续被调查,他们都要严阵以待。
" 欧美对科技公司的监管一定程度上是同步的," 朱悦表示,但相对而言美国的压力还是会小一点,尽管 FTC 有强烈的反垄断主张,但美国法院体系整体偏保守,往往 FTC 提起诉讼后到联邦法院层级就会铩羽而归。
从现实看,监管的压力下,还是促使科技巨头做出了部分让步。欧盟《数字市场法案》生效后,Meta、谷歌和微软在内的几家公司已公开宣布即将对其服务进行更改,比如谷歌的安卓系统也被要求开放平台服务,因而安卓已在技术上开放侧载和第三方应用程序商店。
需要注意的是,监管和科技巨头间将会有长达数年的持续角力。
朱悦分析称,Meta 和欧盟之间就 " 付费或同意 " 的数字广告问题,相关的争讼前后持续了近十年,到现在都还没有定论。苹果的案件对比 Meta 还要更复杂,一是牵涉苹果的核心商业模式,二是《数字市场法案》留下了部分模糊不清之处,给谈判留下利益交换和斗争的空间。" 也许可能要以五年甚至十年的周期去看这个案子," 朱悦说。
欣孚智库首席顾问周掌柜向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科技公司受到欧美监管机构指控,在历史上其实很常见,但近年欧盟监管趋严可能和欧盟政治高层的风格有关,欧盟对苹果的诉讼案应该至少会持续三到五年时间,但裁定结果对苹果带来颠覆性重创的可能性较小,苹果和其他接受调查的科技厂商,可能要对业务进行一定调整,以及就垄断地位接受罚款,而不太会走到分拆、退出欧盟市场的地步。
据苹果财报,苹果应用商店每年全球销售额约为 240 亿美元,欧洲市场占其中的 6% 左右。因而也有投资者担忧,欧盟要求苹果开放应用商店生态、" 苹果税 " 的消失,将冲击苹果营收。
在周掌柜看来,短期内,传统业务的调整会影响营收,但在 AI 转型的浪潮下,苹果可能会引入新的商业模式,在智能开发上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所以即使收不了 " 苹果税 " 对苹果的营收冲击也不会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