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甘肃省一起涉及13岁男孩杀害8岁女童的案件在陇西县法院开庭审理,该审判由定西中院组织的合议庭负责。选择陇西县法院作为庭审地点,主要是因为被告小刘(化名)正被羁押于此地的看守所。
案件回溯至2022年9月25日,通渭县某乡村发生了一起悲剧。受害者父亲龚先生的父亲在寻找孙女时偶遇13岁的小刘,小刘告知老人孙女已回家,但家人遍寻不获,最终在一片林地中发现了女孩的遗体。当地警方迅速行动,拘捕了嫌疑人小刘。2024年,小刘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通渭县检察院起诉至县法院,随后案件转由定西中院审理,最高检批准对其追诉刑事责任。
龚先生对女儿的遭遇难以释怀,他保存的监控录像显示,女儿遇害当天快乐地走向林间,小刘紧随其后。龚先生坚信小刘的行为是有预谋的逃避法律惩罚。小刘在作案后表现得异常冷静,甚至刻意避开监控,回家后清洗身体以消除证据。龚先生与前妻离异后,女儿与他及祖父母共同生活,她的不幸让龚先生在葬礼地点种植了果树以作纪念。至今,龚先生仍无法理解,一个喜欢看《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同村少年,为何会对自己的女儿下此毒手,尤其是在两家无任何过节的情况下。
2021年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14岁下调至12岁,针对特定严重犯罪情形,如经最高检核准,12至14岁犯罪者需承担刑事责任。专家指出,尽管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但在某些极端恶劣案件中,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并在未成年人管教所执行。卢义杰律师强调,根据现有信息,此案被告不会面临死刑判决,且无期徒刑也较为罕见,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此次追诉体现了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调整,旨在回应社会关切,平衡保护未成年人与维护社会秩序的需求。法律学者王利华指出,这一调整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频发的反应,旨在加强家长的责任意识,同时对潜在的犯罪行为起到预防和威慑作用。定西中院对此案的审理,因其特殊性,被视作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