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企业违法所得百元被罚千万
6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公布了一项外汇行政处罚信息。青岛兴信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将外汇非法汇入境内,遭到处罚。尽管该企业的违法所得仅为591.63元,罚款数额却高达近1863.9万元,这一巨大反差引起了公众关注。
据青岛市分局透露,经过调查,青岛兴信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表现出“假外资”空壳公司的典型特点:无实际运营活动、无员工、法定代表人挂名不参与实际管理、境外股东实为境内个人控制、资金流动迅速且疑似与地下钱庄有关联。此类资金通过“资本金汇入+地下钱庄汇出”的方式运作,不仅未能促进地方经济的实际增长,还偏离了吸引外资以引进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的政策目标,甚至干扰了宏观经济的准确判断。对此类欺骗性交易,外汇管理部门坚持严惩不贷。
该企业违反了汇发〔2014〕37号文件的规定,涉及非法汇入资金2883万美元(约1.86亿元人民币)。基于此,青岛市分局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决定对其处以非法汇入金额10%的罚款,即1863.89万元。此外,根据《行政处罚法》,该企业因非法行为产生的591.63元利息也被没收。
进一步调查发现,青岛兴信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处于经营异常状态。因其未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名录。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其主要股东为香港威玛鑫贸易有限公司。有趣的是,这家香港公司在同年还在济宁市注册了另一家新材料公司,但仅半年后便注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