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
日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共同发布了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退休退职人员,即2023年底之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员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将得到调整。值得注意的是,那些按原工资100%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河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 2024年最新政策出炉
调整方案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定额调整,每位退休退职人员每月基础增加32元。其次是挂钩调整,依据个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养老金增加1元;同时,根据2023年12月实际领取的月基本养老金,按0.94%的比例再次上调。最后是倾斜调整,对于不同年龄段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别给予20至40元不等的额外补贴,具体根据出生年份而定。此外,针对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根据所在区域类别,每人每月将获得15至25元的额外增加,而在省外艰苦边远地区且当地分类高于河北省标准的人员,则可额外增加30元。
针对企业退休的军转干部,若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未达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准,将补足至该平均水平。所有调整增加的养老金预计于7月31日前完成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