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国家医保局宣布,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将于7月1日正式开始。同日,相关工作方案、申报指南等文件已对外发布。
对比往年,今年的工作方案在三方面做出微调:首先,药品申报条件有所放宽,允许2019年1月1日后上市或调整适应症的药品申请;其次,对于可能被移出目录的药品,重点考察过去三年未向医保定点机构供货的常规药品及未履行供应协议的谈判药品,以加强供应管理;再者,提升了评审过程中的专家监管力度,细化了专家选取标准与培训流程,旨在提升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国家医保局强调,药品谈判成功进入医保目录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确保参保人能够购买、使用并报销这些药品。为达到这一目的,本次目录调整不仅明确了未履行市场供应协议的谈判药品将被考虑移出目录,还在协议文本中新增药品供应条款并实施考核管理,以敦促医药企业保证谈判药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参保患者的权益。
整个调整工作将历经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和公布结果五个阶段,预计于11月完成谈判并公布调整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