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有报道称一名22岁内地女大学生报警称在澳门某酒店遭到同行男子强奸,此事迅速引起了公众关注。经调查,这对男女系情侣关系,共同出游并入住同一酒店房间。女子报警前与男子行为表现正常,未显露被强迫迹象。男子同样来自内地,两人月初通过网络结识并保持联系。女子身体检查结果未显示遭受伤害,与她所称被强迫情况不符。警方深入调查后,女子坦白两人在旅行中基于自愿发生了性行为,但因男子未履行赠送礼物及支付购物款的承诺,她心生不满而报警,意在惩罚对方。目前,该女子因诬告罪被澳门警方起诉并移交检察院处理。此事件不仅让她面临法律后果,还可能对其未来造成严重影响。
网民对此反应强烈,讨论集中于澳门与内地处理此类案件的不同之处。部分观点认为,类似情况若发生在内地,报警女性未必会受到处罚,男方则可能陷入困境。但实际上,无论澳门还是内地,对于诬告强奸的案件均持审慎态度,不会偏听偏信。有案例显示,内地也曾有女性在性行为后诬告男方强奸,最终被查明真相,男方获释,女方则因诬告获罪。因此,关键在于事实真相,而非预设的地域差异。男性在确保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无需过分担忧。至于将此事件与其他个案相提并论的观点,则被认为两者性质不同,不宜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