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手机不还要价5000元?法院判了 赔失主8500元

导读 捡到手机不还要价5000元?法院判了一位蛋糕店员工不慎丢失了新买的苹果手机,价值9500元。他通过社交媒体找到了捡到手机的人,提出给予1000...

捡到手机不还要价5000元?法院判了

一位蛋糕店员工不慎丢失了新买的苹果手机,价值9500元。他通过社交媒体找到了捡到手机的人,提出给予1000元作为酬谢,希望能拿回手机。但捡拾者索要5000元,双方协商未果。员工随后报警,警方介入也未能使捡拾者归还手机。捡到手机不还要价5000元?法院判了!

无奈之下,该员工向石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调查发现,捡拾者承认拾得手机的事实,却以手机已被其孙子不慎丢失为由拒绝归还,并提出不合理要求。法院审理认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并妥善保管,捡拾者的行为侵犯了失主权益,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最终,石阡县法院判决捡拾者赔偿失主经济损失8500元。

此案例强调了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和诚信原则,提醒公众不当占有拾得财物不仅违背道德,也可能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