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四川省纪委监委通过“廉洁四川”公众号披露一起贪腐案例。四川甘孜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原一级警长任涛,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应公正执行的“办事窗口”变为个人敛财的“生财窗口”。他通过非法处理交通违章记录,收取巨额“好处费”,总计达到80多万元,最终被判刑4年。落马警长752天收795次好处费 警界蛀虫终伏法!
任涛,1971年10月出生于四川康定,自1993年起进入公安系统工作,历任泸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甘孜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多个职位。然而,他的职业生涯在2022年急转直下,先是接受道孚县监委调查,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并于同年11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调查显示,任涛在短短752天内,共收取“好处费”795次,金额累积至80余万元,其中最小一笔仅为20元。这位曾经勤勉敬业的老警察,是如何走上违法道路,将职责所在的“窗口”转变为个人谋利工具的呢?
任涛成长于崇尚正义的环境中,年轻时怀揣着“英雄梦”加入警队,多年来在交警岗位上表现突出,深受群众和同事好评。转折点出现在2014年底,他调至违法处理岗位后,原本坚定的底线开始动摇。2017年,与一名从事非法驾照违章处理的鲍某结识,成为其贪腐生涯的起点。从最初的犹豫到后来的深陷,任涛一步步被利益所诱,开始帮助鲍某违规处理违章记录,并大肆收取报酬。
2018年,任涛甚至开始篡改交通违法罚款金额,进一步沉沦于腐败之中。据统计,仅2018年,他就通过微信收取了407笔“好处费”,总金额超过37万元。这种行为持续到2019年,任涛几乎每天都会收到鲍某的“好处费”,金额从20元至数千元不等。总计795次的非法交易,不仅葬送了他的职业生涯,也让他背离了曾经的正义理想。
任涛的案例警示人们,无论职位高低,一旦滥用手中权力,追求私利,终将面对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