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应提前通知
解聘物业服务人时,必须提前通知业主。当物业服务合同期满而业主未做出续聘或更换物业服务人的决定,且物业服务持续提供时,原合同将继续生效,但服务期限变为不确定。在此情况下,合同任一方均可随时解除协议,前提是需提前六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应提前通知!
遇到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可采取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 直接协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及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平等协商以解决分歧。 - 第三方调解:可邀请第三方介入,如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方式包括民间、行政和司法调解。 - 仲裁: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处理。 - 向主管部门投诉:业主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以寻求官方介入解决问题。 - 法律诉讼:若上述方法均未能解决纠纷,业主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依靠司法程序来解决争议。
当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原物业服务提供商应在约定或合理时间内撤出服务区域,向业主委员会或接管方移交物业服务用房、设施及相关资料,确保与新物业服务人的平稳交接,并全面披露物业的现状及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