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滥用远光灯致人死亡承担半责
一名司机因滥用远光灯造成交通事故,导致骑电动自行车的史某不慎撞上违停的货车,事故遗憾地造成了史某受伤、车辆毁损,并在次日不治身亡。事后,史某家属向开启远光灯的朱某、违规停车的苏某以及他们各自的车辆保险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在内的总计138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明确指出朱某在驾驶过程中使用远光灯高速行驶,并未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停车报警,其行为既违法又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因此判定朱某需承担事故50%的责任。同时,苏某因违法停车被认定需承担40%的责任。受害人史某因自身未能充分注意行车安全,也被认为应承担10%的责任。
最终,根据法院裁决,朱某车辆的保险公司需赔付67万元,苏某车辆的保险公司则需赔偿57万元。这一案例再次提醒公众,合理使用车灯与遵守停车规则对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