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前副主任,同时也是陕西省政协前党组书记、主席韩勇,因涉嫌受贿案件,现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完成调查。此案件随后被移交给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并在近期,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检察机关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确保了被告韩勇的诉讼权利。这包括了告知其应有的权利,并对其进行了讯问,同时认真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根据检察机关的起诉内容,韩勇被指控在其历任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吉林省纪委副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及副书记,以及陕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多个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影响力,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包和干部选拔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鉴于此行为,检察机关认为应以受贿罪追究韩勇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