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入职十天遭诈骗致公司损失85.8万,被判赔近13万
7月27日,北京大兴法院公布了一起职场诈骗案例。S女士成功应聘到K公司,担任财务经理职位,并兼任出纳职责。入职仅十天时,她接到了一个自称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骆某”的电子邮件指示,要求提供公司最新的员工名单。随后,“骆某”再次发来邮件,指示人力资源主管安排S女士加入一个QQ群,以讨论他与项目负责人陈某的工作安排。
S女士遵照指示加入了QQ群,群内仅有“骆某”和“陈某”两人。在群聊中,“骆某”命令S女士处理一笔85.8万元的退款给名为罗总的账户。“陈某”紧接着提供了罗某的银行账户信息,声称这是罗总提供的退款详情。S女士没有采取进一步措施验证这一指令的真实性,既没有面对面确认,也没有通过微信或电话与骆某和陈某沟通。
违背公司常规的财务审批流程,S女士直接从公司账户转账了85.8万元至指定账户,并将转账截图上传至QQ群。紧接着,她被迅速移出了该群聊。事后,法院判定S女士需向K公司赔偿12.87万元,作为对该事件的经济责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