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泰国宪法法院针对中央选举委员会提交的解散远进党案件进行了最终审理,并宣布了解散该党的决定。此次裁决影响深远,导致远进党前领导人皮塔及另外10名执行委员在未来10年内无法创建新党、担任任何政党的领导职务或参与政党建立。
这一判决的依据源自今年早些时候,即3月12日,泰国中央选举委员会的一项决议,该决议提议因远进党涉嫌违反宪法规定而请求宪法法院解散该党,并剥夺其执行委员会委员的政治权利。中央选举委员会表示,已有充分证据表明远进党存在违宪行为。随后的4月3日,宪法法院接受了这项申诉并开始审理。
此前宪法法院的判断中指出,远进党提出修改《刑法》第112条并以此作为竞选纲领的一部分,被视作意图推翻国家政权的行为,这也是导致当前裁决的重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