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长举报副局长当事人称不认可处理结果
8月3日晚,一名自称为山西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价格监督管理科科长的乔志忠,在网络上实名举报该局两名副局长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及违法违纪。乔志忠宣称拥有近三年的电话录音、现场录音、微信短信等证据,期望通过网络渠道为自身和价格监督检查寻求公正。
对此,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表示,乔志忠并未被停职,而是岗位调整为药品稽查专员,目前仍在正常工作。
乔志忠透露,他曾在2022年11月向前来单位巡视的市委督查组反映问题,并于2023年5月向市相关部门提交了实名举报信。8月6日,据大同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口头通知,调查结果显示两位被举报的副局长分别存在若干问题,并已在今年3月和7月接受了诫勉谈话。然而,乔志忠对这一处理结果表示不满,认为未充分重视其举报的核心内容。
尝试联系负责此案的大同市纪委工作人员以了解进一步调查进展时,电话被挂断,之后再无回应。
针对此事件,知名刑事辩护律师付建分析指出,若两位副局长确有利用职务谋取私利的行为,将依据《公务员法》面临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触及刑法的,还可能遭受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并可能伴有财产没收、罚款等附加刑。同时,若举报内容失实,举报人也可能因诬告陷害罪承担刑事责任,并可能面临民事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信息涉及法律层面的探讨,并未提及任何具体判决或最终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