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自2018年8月起在沈阳一家信息技术公司担任资深专家,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2020年9月16日上午,金某在办公室公开对女同事孙某发出言语攻击,包括威胁性言论和不当评价。孙某随后通过邮件向公司举报金某的侮辱和谩骂行为。公司工会随即介入,通过监控录像、员工访谈等方式展开调查,并保留了相关证据。
此事对孙某心理造成严重影响,她不得不寻求心理咨询帮助。心理评估结果显示,孙某的心理状态需要及时疏导和干预。基于此,公司在9月22日向金某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理由是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特别是关于禁止在工作场合争吵、辱骂的规定。
金某则辩解称,他对“骚”字的理解源自古典文学,认为公司和其他员工对该词的理解存在误解。金某因此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但未获受理。继而,他将案件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指出,当事人需为其主张提供证据,而金某的行为确已违反公司规定并产生不良后果,故不支持其赔偿请求。金某继续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确认了金某的不当行为及对公司规章制度的违反,同时强调其言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公司解雇决定合法。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了金某的赔偿诉求。男子办公室侮辱女同事被辞索赔4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