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被告人之一吴广进的非法所得,多源自其在卫健委主任岗位上的索贿、受贿。吴广进的特定关系人谭某某不仅帮他牵线搭桥收受贿赂,还独自收受钱款。案发后,两人均被判刑加罚金。
2021年5月14日,时任六安市卫健委主任的吴广进接受央视节目视频连线
联手收钱2016年,医疗设备供应商常某某得知,时任安徽省六安市卫健委主任吴广进虽然有家庭,但与一个叫谭某某的女子“关系不一般”。常某某请人帮忙介绍,结识了谭某某。常某某请谭某某跟吴广进打招呼,帮自己拿医院的订单,并承诺“必有重谢”。
谭某某将此事告知吴广进。情人发话,吴广进哪敢怠慢?他亲自召集六安市某医院有关人员,拉上常某某一起吃饭。在饭桌上,吴广进将常某某介绍给大家,夸赞他经营的医疗设备质量上乘,让大家给予关照。在这番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之后,常某某中标某医院的多个项目。2017年春节前的一天,常某某交给谭某某20万元现金。
有了这次“顺利合作”,谭某某开始主动牵线搭桥。2017年下半年的一天,谭某某联系常某某,说市卫健委有个采购项目,可以帮常某某拿下。后来在吴广进的倾力帮助下,常某某顺利中标该项目。为表示感谢,常某某送给吴和谭50万元现金。
2020年下半年的一天,常某某找到谭某某,说打听到某医院准备采购核磁共振设备,让谭某某向吴广进打招呼,承诺事成之后给谭和吴30万元好处费。中标该项目后,常某某在2021年春节前的一天如约奉上30万元。
这三人之间渐渐形成隐秘的官商勾连利益链。随着常某某的生意越做越大,其胃口也越来越大,盯上了另一家医院的设备采购项目——2020年,六安市某中医院准备招标采购一批CT,供门诊急诊使用。该中医院设备科在医院官网公开征求意见。综合反馈意见后,设备科确定了设备的相关参数,交院招标办挂网。
常某某发现,其代理的设备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于是请吴广进向某中医院打招呼,希望某中医院能够修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吴广进打过招呼之后,某中医院对招标文件作了部分调整。这一番操作之后,常某某的公司顺利中标。为感谢吴的帮助,常某某在2021年春节前送给吴和谭20万元现金。
2021年中秋节前后,常某某得知市卫健委要采购一批核酸检测车。在吴的又一次倾力帮助下,常某某如愿斩获该项目。2022年春节前,常某某送给吴和谭105万元。2022年6月,常某某又向吴和谭奉上35万元。
2022年3月的一天,谭某某打电话给常某某,说吴广进和朋友一起做项目,缺50万元资金,问常某某能否借钱给吴。常某某知道吴和谭不会归还这笔借款,但考虑到二人一直以来对自己的帮助,哪敢轻易得罪“财神爷”?他只得立即奉上50万元。
独自敛财除了帮吴广进牵线搭桥收受贿赂,谭某某还利用吴的职权形成的影响力独自敛财。
2019年的一天,谭某某和其在六安市某医院工作的同学吴某一起吃饭。吴某提起,其妻在另一家医院工作,担任副护士长,想竞聘护士长,希望谭某某帮忙找人打招呼。谭某某将同学所托之事告知吴广进。吴将该情况告知该医院副院长李某某,让李某某“关照一下”。最终吴某的妻子如愿当上了护士长。为表示感谢,吴某送给谭某某2万元现金和两盒茶叶。
案件卷宗显示,自2016年起,谭某某利用吴广进担任市卫健委主任、市委编办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等职务形成的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现金合计84万元。
2016年上半年,商人黄某某欲承揽某医院新大楼的强电安装项目,通过朋友找到谭某某,希望市卫健委主任吴广进帮忙。在吴广进的帮助下,黄某某顺利承接该项目。谭某某告知黄某某,自己经商缺少资金,需要借款。黄某某知道,没有她的帮忙自己很难承接到项目,于是转账40万元给了谭某某——这笔钱谭独自收入囊中。
2017年下半年的一天,曾频频贿赂吴广进的常某某打电话给帮谭某某做事的侯某,说自己的一个朋友想做某中医院的项目,让侯某找谭某某帮忙。事成之后,2018年上半年的一天,常某某送给侯某10万元,让侯某转送给谭。侯某从中拿出5万元留下,将剩余的5万元给了谭。由于是“小钱”,谭某某干脆没有和吴广进提这笔钱。
2018年三四月份的一天,时任市卫健委主任吴广进为谭某某同事的女儿张某入职某医院一事,先后找某医院相关负责人、负责出题的卫校老师等打招呼。后经某医院招聘工作组研究,增补了一个岗位给张某。2019年下半年,谭某某又让吴广进为张某调动工作提供帮助。吴找到某医疗中心相关负责人,要求其在招聘岗位设定及面试环节上帮忙。最终张某进入该医疗中心工作。谭某某先后三次收受张某现金共计39万元——这些钱她全部自己留下,没有给吴广进。可笑的是,2022年上半年,张某再度找到谭某某,说又想调动工作,但这时吴广进已经被留置……
“补救措施”吴广进落马与他的一名特殊“金主”不无关系。2012年,时任六安市裕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的吴广进,推荐孙某某和卞某某竞拍一幅地块。这个卞某某是当地一个涉黑团伙的头子。
孙某某和卞某某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名义,通过“招拍挂”程序以1200万元拿下该地块,建设某庄园项目。吴广进以其妻弟朱某某的名义投资100万元入股该项目,但未实际参与该项目的开发经营。2013年该项目动工,后因资金短缺导致停工,最终烂尾。
2018年到2019年,吴广进多次找卞某某和孙某某催要投资款及分红。孙某某提议给吴广进一套房子,吴广进拒绝。卞某某只得将100万元投资款退还给吴广进,另外补偿200万元。
吴广进之所以有底气追着黑老大索贿,是因为对方有求于自己。2018年至2019年,卞某某为承接农贸市场、家禽定点屠宰场等项目请托吴广进帮忙。吴广进多次向相关人员打招呼。2019年,淮南某公司对外招标淮南寿县砂厂项目。卞某某请吴广进向淮南某公司老总打招呼,并前往拜会。这些项目和投资机会最终都被卞某某拿下,吴广进自然“有功”。
2021年10月,卞某某因涉黑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吴广进惶惶不可终日。为了掩盖自己与卞某某的权钱交易,他委托他人将200万元退给孙某某,并告知孙某某,将这200万元退至卞某某公司账上。但这些所谓的“补救措施”未能掩盖吴广进索贿、受贿的事实。
后来卞某某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14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吴广进亦案发。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8月至2022年9月,被告人吴广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4.53万元。2016年底至2022年春节,被告人吴广进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伙同特定关系人谭某某收受现金262万元(其中既遂232万元、未遂30万元)。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6年以来,被告人谭某某利用被告人吴广进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现金合计84万元。
2023年11月,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公布本案一审判决结果:吴广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6万元;谭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吴广进和谭某某均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