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主要任务有三个方面

导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王晓萍 13 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办法,明确渐进式延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王晓萍 13 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办法,明确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原法定退休年龄 60 周岁的男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 4 个月延迟 1 个月,逐步延迟至 63 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 55 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 4 个月延迟 1 个月,逐步延迟至 58 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 50 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 2 个月延迟 1 个月,逐步延迟至 55 周岁。

二是逐步提高最低缴费年限。从 2030 年 1 月 1 日起,用 10 年时间,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目前的 15 年逐步提高至 20 年,每年提高 6 个月。

三是实施弹性退休制度。职工达到领取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 3 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男职工 60 周岁及女职工 55 周岁、50 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也不超过 3 年。

王晓萍说,办法还对健全养老保险激励机制,促进就业,加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的权益保障,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职工提前退休,健全养老托育服务体系等作出政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