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2 日,有家长公开反映称,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第四中学,有班主任在群内发不订奶需提供医学证明通知。聊天截图显示,群内通知“牛奶过敏的学校要求提供医学证明”,还有家长将订奶缴费截图上传。学校一名初一学生家长告诉记者,新学期刚开始就要求订奶,一个学期 330 元,班主任还发通知说除非是孩子对牛奶过敏,并且开具医学证明才可以不订,话说到这个份上,明显就是强制性要求订奶,非常反感。老河口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称订奶都是采取自愿原则,从来不强制,会去和家长核实了解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出,“中小学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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