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遗产纠纷案件。
老李生前和张女士共同拥有一处房产。2016 年,老李患病后生活不能自理,由张女士一直陪伴左右,直至 2021 年 2 月老李去世。
老李去世后,张女士将老李的儿子小李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老李在该套房屋中所有的份额。张女士先后出示了 6 份遗嘱。而小李也提供了一份遗嘱,主张这套房子(老李的份额)应当全部归小李所有。
法院在审理后发现,张女士提供的 6 份遗嘱均无效。其中三份字迹潦草,难以辨认,两份缺少见证人签名,还有一份见证人说法不一,最终 6 份遗嘱都被认定无效。
而小李提供的一份代书遗嘱,内容清晰,见证人俱在,符合法定形式,且张女士未能提供足够证据反驳其真实性,因此法院认定该代书遗嘱有效。
最终,法院判决房产中属于老李遗产的份额由其儿子小李继承。
综合江南晚报、光明网等
(来源:大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