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存量建筑可临时改作酒店 要求酒店房间不少于50间

导读 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发布《存量空闲建筑临时改作酒店使用对文旅会展商贸产业具积极意义的认定申请指南》,进一步促进合作区...

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发布《存量空闲建筑临时改作酒店使用对文旅会展商贸产业具积极意义的认定申请指南》,进一步促进合作区酒店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商改酒”政策有效落实、规范执行。值得关注的是,《申请指南》在认定因素方面主要有以下4项,包括:临时改作酒店使用方案的价值、申请人的背景、实力以及从事相关行业的经验、项目所处位置是否符合合作区整体产业规划以及提出申请时合作区文旅会展商贸业的发展情况以及需要。同时,在申请条件中重点提到,申请人为单一产权人,酒店房间不少于50间,房间实用面积不少于13平方米,配备酒店大堂、餐厅及必要设备间和配套设施,以及临时改作酒店使用期限八年以上,上限不超过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申请指南》中明确申请时间自发布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7月3日,有利于合作区企业申报政策提供充足时间和规范程序,有效地推动政策落实落细。(大湾区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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