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泰州建设”8月9日消息,江苏省泰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涉及以旧换新、购房补贴等。泰州市提出全面实施商品住房“以旧换新”。统筹推进财政补贴、国企收购、市场化运作等模式,推动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对“以旧换新”的存量商品住房,可通过“带押过户”方式实现房屋转移登记,可办理转移和抵押“双预告登记”。经住建部门审核备案的“以旧换新”协议,可作为首付款入账凭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凭网签备案合同落户、入学。“以旧换新”的换购人,可保留已售卖旧房施教区2年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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