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房产落户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精神,促进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就调整本市房产落户政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且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址:(一)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且房产用途登记为住宅;(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产所有权份额合计超过50%(不含)。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将户口一并迁入房产所在地址。三、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此前涉及本市房产落户相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厦门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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