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确定具体侵权人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不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当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且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时,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适用于共同危险行为的连带责任,即当多个人的行为共同构成危险,但具体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无法确定时,所有参与危险行为的人都要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责任形式确保了受害人的赔偿请求能够得到满足,同时也体现了法律对共同行为造成的损害的全面责任要求。
连带责任的承担意味着,当受害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所有参与共同危险行为的行为人将被列为共同被告,他们需要共同对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责任形式不仅要求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还要求他们对其他共同行为人的行为负责,即使他们可能没有直接参与造成损害的行为。这种责任的设定旨在确保受害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无论具体侵权人是谁,受害者都有权向所有参与危险行为的行为人追偿。不确定具体侵权人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连带责任的认定及处理过程中,需要注意正确确定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以及在处理连带责任时应区分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对于因共同行为如代理、共同侵权等而产生的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人各自责任的大小、应承担的份额有待确定。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可先要求各连带责任人就责任的承担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则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分清责任大小,迳行判决各连带责任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
综上所述,在不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是《侵权责任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确保受害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体现了法律对共同行为造成的损害的全面责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