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动物投喂者是饲养人吗?再审改判引关注

导读 流浪动物投喂者是饲养人吗在上海闵行区,一起因流浪猫引发的意外伤害案件曾引起广泛关注。吴某某在某羽毛球馆打球时不慎踩到流浪猫导致十级...

流浪动物投喂者是饲养人吗

在上海闵行区,一起因流浪猫引发的意外伤害案件曾引起广泛关注。吴某某在某羽毛球馆打球时不慎踩到流浪猫导致十级伤残,随后将体育馆运营方及流浪猫的喂养者肖某某告上法庭。原审判决肖某某需赔偿24万元,这一决定在网络上引发了热烈讨论。今年3月27日,闵行区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

7月24日,案件再审结果公布,法院撤销了肖某某赔偿24万余元的原判决,指出原审适用法律有误并进行了纠正。

案件回顾中,吴某某主张体育馆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而肖某某作为流浪猫的实际喂养者亦应承担责任。体育馆方面则认为已采取安全措施,吴某某应自行承担运动风险。肖某某辩称自己并非法律意义上的饲养人,体育馆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审判决肖某某赔偿后,体育馆承担补充责任。随后,法院决定再审,于6月5日开庭,并于7月24日宣布再审结果。

再审过程中,关键争议点之一是吴某某受伤是否确实与猫有关,以及肖某某与流浪猫是否构成饲养关系。法院通过分析证据链、证人证言等,确认了吴某某踩到猫受伤的事实,但不认为肖某某与猫构成法律上的饲养关系,因此无需承担原判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定体育馆因管理疏忽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认为其未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对事件发生存在明显过错。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再审启动的机制——由法院院长发现原判决可能存在错误并主动提请再审,这一做法虽较为罕见,却体现了司法机关自我纠错、维护司法公正的决心。流浪动物投喂者是饲养人吗?